岳塘区卫生健康局 - 公示公告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
来源:岳塘新闻网  时间:2014-05-14 17:23:43  作者:

湘人口发〔2012〕40号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

  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人口政法〔2012〕67号)精神,经广泛征求意见,我委制定了《湖南省方便群众办理一孩生育证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操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到基层,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通过网站、办事窗口、宣传资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有关计划生育证件证明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提交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联系方式等信息,使群众了解相关内容、办事流程和咨询方式。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服务机构在接待群众办证办事或受理咨询信件、电话时,应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由受理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或解释说明。

  二、尽量简化办证程序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一是做到一次性告知,对当事人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二是要坚持限时办结,遵守法定要求和时限,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因特殊情况在法定时限内确实无法办结的,要及时将理由告知申请人。三是要坚持特事特办,对难以取得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要按国家规定实行承诺式办证;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主动上门办理,要发挥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探索实行全程办事代理服务机制。在办理相关证件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三、推进服务窗口建设

  各地要大力推进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内的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做到文明服务、热情服务、规范服务。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

  加强驻粤联络机构的前沿窗口建设,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覆盖面,更好地为湘籍入粤流动人口服务。

  四、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各地要按照规定的办证程序、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办理时限予以办理,不得擅自增加工作环节和证明证件,不得推诿拖延。户籍地对于现居住地提交的办证协查信息要在规定期限内核实并回复,现居住地要根据户籍地核准的办证信息及时制证发证。对证明材料齐全、婚育状况清晰的对象,应当尽量缩短办证时间。凡属已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办证机关,都应实行登记类证件的网上受理。

  五、强化层级责任监管

  各级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职责职能,明确责任主体,层层抓紧抓落实,切实做好便民服务工作,方便广大群众办理计划生育证件证明。办证机关要切实履行信息核查的职责,对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未尽到核查职责、未履行规定程序导致错发证件证明的,以及推诿、拖延和拒不按规定办理,或者搭车收费、乱收费的,要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要加强依法行政日常监控,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通过“12356”阳光计生热线等渠道,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及时处理群众诉求。省人口计生委将把办证过程中的违法行政行为作为日常监控的重点,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

  各地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研究完善方便群众办证的具体措施。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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